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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0505-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05-05-27 发布日期: 2005-05-27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5〕29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城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军分区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3105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0505-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05-05-27
发布日期: 2005-05-27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5〕29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城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军分区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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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宣城军分区司令部

关于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

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政办〔2005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11)精神,全省从今年开始普遍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要以《兵役法》为依据,以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在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的部分省()普遍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1998〕参动字22)、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8)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11)为指导,以反台独应急作战准备为牵引,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准确掌握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数质量分布情况,确保战时专业技术兵员动员需要。

二、登记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登记范围是辖区内的厂矿企业(不分企业所有制性质),机关、院校、科研院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村等单位内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市直有关单位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由宣州区负责。

登记对象是当地常住户口,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岁至35岁,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初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从事或具有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的男性公民。

依法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服刑或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心怀不满以及有流氓、盗窃、抢劫诈骗等不法行为的人员不予登记;身体有残疾或有慢性病影响训练、作战的人员不登记;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登记;退伍军人、女性公民、在校学生不登记。

所登记人员的政治和身体条件要求按民兵的入队条件执行。

三、登记工作的方法步骤

登记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按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组织准备阶(510日至531)主要是制定工作计划,作出部署安排,组织业务培训,印制有关资料、表、卡片、册。军分区已于510日组织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管理系统》进行了培训;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科学计划,周密安排,严密组织。

()登记实施阶段(61日至625)。主要是组织登记对象进行预备役登记。一是进行调查摸底。乡镇、街道和企事业武装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摸清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底数,考察登记对象的政治表现和身体情况,并通过查阅户口簿、人事档案、专业证书等资料,弄清登记对象的真实年龄和专业技术状况。二是设立登记站。以乡镇、街道和建有武装部的企事业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武装部长或专武干部担任站长,登记站可固定也可流动。登记站由35人组成,其中专武干部12人,负责登记站的组织和注册登记;公安干警1人,负责登记对象的初审和身份核查;医务人员12人,负责对登记对象进行目测初检。原则上,建有武装部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本单位报名登记,未建武装部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个体劳动者、待业人员、农民(含在城镇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登记。三是组织登记。乡镇、街道和企事业武装部应通过会议通知、张榜等形式,公布登记对象名单,明确登记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照《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专业名称和编码》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统计说明》,组织登记对象到登记站逐个进行登记,由专人或本人填写《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卡》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花名册》,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直接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情况录入《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管理系统》。对于地方一种专业与军队几种专业相对应的,只选填其中一项本人专业与对应程度最接近的军队专业号码和名称,并在备注项目内填写还可担任军队其它专业的号码和名称。

()总结上报阶段(626日至75)。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汇总资料,逐级上报。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武部要自下而上地进行工作总结,汇总整理工作资料,逐级填写上报《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预备役技术人员统计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预备役技术人员数质量统计表》及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总结。

四、登记工作经费

根据〔1998〕参动字第22号文件规定,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兵役机关在年度征兵工作开始前,根据工作任务编造预算,报同级财政在兵役征集费中安排。今年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报同级财政在2005年度征兵经费中安排。

五、有关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是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做好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兵员动员准备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和战备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彪明满为组长,军分区参谋长胡宜生、人事局局长郑在霞、卫生局局长周明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程年红、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良满为副组长,并从军分区、公安局、卫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工作人员参加的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登记工作,登记工作办公室设在军分区司令部。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武部要切实把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预备役登记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对口登记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周密计划,确保登记工作的落实。地方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兵役机关搞好对口登记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搞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是军地的共同责任。军地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人武部门主管登记工作负责安排计划,协调关系,培训骨干,具体组织实施;公安部门负责登记对象的政治审查,把好政治质量关;卫生部门负责登记对象的体格鉴定,把好身体质量关;人事、劳资部门负责提供登记对象的专业技术情况,把好专业对口关;宣传部门负责登记工作的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误解,积极支持和参加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对登记对象逐个进行预备役登记。凡是没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不予登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办法搞好登记。对未建武装部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或自行到登记站进行登记,也可由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总结摸索经验,完善登记办法。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登记、核对工作,通过注销登记、消除登记和补充登记,准确掌握其数质量和变动情况。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首次普查登记,认真总结摸索经验,不断完善登记办法,为搞好今后的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宣城军分区

20055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05-05-27 15:21 信息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