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072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根据前期反应的情况并未落实 | ||||||
信件内容 | 投诉:根据前期投诉宁国市富华物业公司,保安态度极其恶劣,物业人员偷换概念,经过住建局物管中心受理,回答太过官方,答复内容未反应处理情况,简单应付了事,都没有打电话问投诉人事情经过,想要怎么处理的情况,没有具体了解情况,回复的“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的服务精神,并未看出来贯彻此精神,是不是理解为业主自己修理,然后不交物业费,业主所交的物业费并没有得到合理利用,申请维修基金,程序繁琐,时间跨度太久,一个多月还在办理中,并没有急业主之所急,主管部门办事并不积极,敷衍了事 | ||||||
来信时间 | 2022-08-10 09:48:02 |
回复时间 | 2022-08-10 11:32:21 | ||||||
---|---|---|---|---|---|---|---|
回复部门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8-10 11:32:2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8-12 13:35:55 | ||||||
---|---|---|---|---|---|---|---|
回复部门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住建局回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维修资金使用及物业服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了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同时督促物业公司积极配合您完成《民法典》规定的业主征求意见签字手续。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虽于8月2日、3日及6日同您及您的委托人联系,但不够认真细致,高效便民,未及时解决反映问题,我局已另行约谈批评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