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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1087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我户宅基地受到侵犯,去年至今未处理
信件内容 举报:各位领导好,本人在沈村镇沈村社区高凌组的房屋,临近村公路有一院落。因多年前家父去世,无心打理至倒塌。至2021年9月,村里修水泥路硬化直接占用我家的院落,我们也反映了这个情况。因为事情比较恶劣,农村人除了田就是房,这是根本。在不经过我本人户主的允许下,私自占用我的地请问这是谁给的权利。后反应问题村镇领导上门协商,只是说赔偿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经过允许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不同意,时至今日这件事依然无人问津。(关于上次的处理:因为我父亲去世比较早,自幼我跟着我母亲生活,是不和我爷爷那边生活的,村干部说和我爷爷说过了,后来问了才知道村干部同意给予2千元补偿,我爷爷已经八十多了不知道这件事和他商量的意义在哪里,我现在就居住在老房的300m处,我本人从事情开始到结束完全不知情)现要求恢复宅基地原装,并归还当时在道路3.5m内侵占的宅基地,欺负人没有这样欺负的。希望领导得到重视,合理解决。
来信时间 2022-08-18 23:17:27
回复时间 2022-08-19 09:51:57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8-19 09:51:5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8-26 17:18:05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沈村镇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的问题涉及沈村镇2021年农村财政奖补项目沈村社区高凌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占比。通组道路设计宽3.5米,由于该道路起点与新沈公路(新河桥——沈村镇)接线正交,从安全角度考虑,该村民组组长与提交人爷爷龚福彪商定,接线正交通口做“八字口”,适当放宽,加宽部分占地,村民组同意给予3000元补偿。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沈村镇政府、沈村社区将会同高凌村民组长继续上门做协调工作,尽快解决通组道路建设占地纠纷。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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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8-18 23:17:27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区政府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8-19 09:54:57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8-26 17: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