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268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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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产证依据 | ||||||
信件内容 | 建议:房产证上写依据物权法合适么,物权法已经废止了 | ||||||
来信时间 | 2022-11-24 16:36:10 |
回复时间 | 2022-11-29 15:22: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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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11-29 15:22:4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12-01 11:4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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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5号)第二条规定,《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原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监制职责包括:发布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统一样式,规定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标准,实行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情况备案要求等;《关于下发<安徽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申领、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不动产登〔2017〕25号)第二条规定,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承办全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统一印制、申领、发放的事务性工作。您所提及的不动产权证书中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字样的证书均为存量证书,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仍在继续使用,其效用不变。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采购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已更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