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59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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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我市有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措施? | ||||||
信件内容 | 咨询: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处罚 一、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参照其他城市,咨询一下,我市有无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 | ||||||
来信时间 | 2023-10-25 17:56:35 |
回复时间 | 2023-10-26 08:1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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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10-26 08:19:0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10-26 09:5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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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我市2021年8月1日施行的《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规定了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