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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559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我市有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措施?
信件内容 咨询: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处罚 一、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参照其他城市,咨询一下,我市有无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
来信时间 2023-10-25 17:56:35
回复时间 2023-10-26 08:19:06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10-26 08:19:0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3-10-26 09:57:15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我市2021年8月1日施行的《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规定了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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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10-25 17:56:35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公安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3-10-26 08:19:06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3-10-26 09: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