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463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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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绩溪县公安局涉嫌贪腐 诸多问题疑点不能自圆其说(市长信箱转办至绩溪县) | ||||||
信件内容 |
举报: 首先第一点民警在政务网上公然往受害者加诸多不存在的病情,未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求证,难道政务网上的任何疑问 答疑单位只要闭着眼睛打打键盘就好了,民警直接休假一个月?还不赔礼道歉?绩溪县多小的地方,这是有多大的官威?醒醒吧 大清已经亡了,
第二点 病历上非常清楚地写明了外伤引起的脑出血,脑血肿,郑春媚两次入院,主要先治疗外伤引起的脑出血为主,而脑血管造影术和司法伤残鉴定于当年10月中旬直接递给绩溪县公安局, 两个报告充分证明了郑春媚血管无问题,外伤引起的脑出血,绩溪县公安局不理不睬,而且"我局认为仅仅拉扯头发的行为,不会造成脑出血,不需要作伤情鉴定"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论?更好笑的是绩溪县华阳派所王志跃民警明确带着郑春媚向我,以及绩溪县检察院口头转述"绩溪县公安局法医伤情鉴定结果为不构成轻微伤",的理由拿到了绩溪县检察院同意不立案通知的决定,那没有法医的相关鉴定,一个执法部门如何" 认为拉扯头发行为不构成",在当时郑春媚还在住院的时候,而且应该判断的是,脑出血外伤是否和施暴人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章佛光酒后携带伤人砖头闯入民宅,随后拉扯郑春媚头部,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 已经实施了伤害行为,请相关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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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9-20 12:49:30 |
回复时间 | 2019-09-26 17:09: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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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绩溪县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您在宣城市人民政府网上提交的信件我局已收悉,我局收到此信件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关于当事民警上门道歉问题,我局已于9月26日安排督察大队、法制大队陪同当事民警上门对汪光华做好了解释工作,后就当时案件办理过程中伤情鉴定问题对汪光华进行了沟通,就当时作出处理决定的情况进行说明,汪光华表示理解。 绩溪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