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768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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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大动监管所,莫伤了市场监管的根基 | ||||||
信件内容 |
建议: 看了《中国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批复》(宣【2019】54号)文件后,作为一名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我感到无比失落和无奈,其中的一段内容“按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乡镇(街道)的站所力量和资源,作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实行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执法力量由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执法力量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更是让我觉得如果该项文件一旦落实,将是宣城市一些县局的灾难,下面就结合实际谈谈问题所在。 1.县局将被架空。人员编制、执法力量由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试问县局以什么为抓手落实行政执法,人、财、物都是由乡镇主导,县局成了指导单位,执法的主体到底是县市场监管局还是乡镇政府。 2.基层所将被熔掉。乡镇的事务尤其繁多,其中最重要的两大块无非是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乡镇的七站八所大多数不像机关有划分明细的科室,专业的业务端口,而是一个“大熔炉”,单纯的搞综合监管执法不现实,而且现在乡镇政府人员紧缺,拉着谁就是谁干活,试问从事一线监管的专业队伍如何能立足于执法,不是调到去扶贫就是去搞创卫,人无完人,试问当前的人员素质能禁得起折腾么?这是事实。 3.执法成效将成空话。这里,举个现实的例子吧。例如:某镇某村委会主任是当地企业家,带动就业100余人,是纳税大户,然而在使用特种设备时违法,要被处罚,村委会主任找到镇党委说情,党委书记考虑当地经济和维稳,说不立案,试问这样执法还有意义么?县局的党组存在还有必要么? 文件一旦落实,根基已动,元气全无。现在的执法力量都在基层所,县局的案件大多数都是由基层所办理的,基层所是县局的核心力量、中坚力量。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顺应潮流,无可厚非,但是改革工作也需因地制宜,不能盲目铺开,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经济因素,目前,就宣城市的一些县局来讲,不适宜将市场监管所划归给乡镇,因为弊大于利。应继续实行县以下直接领导,真正落实小局大所,精局强所的理念和实际操纵。恳请市局领导到各县市区征集意见,参与全体监管人员座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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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6-28 17:34:12 |
回复时间 | 2019-07-02 11:29: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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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局相关同志已回复我,非常感谢领导的关心,倾听我们基层的呼声,我热爱市场监管工作,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不要再被折腾了,向全体市场监管工作同志的努力致敬。 |
回复时间 | 2019-07-03 09:01: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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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大动监管所,莫伤了市场监管的根基”的问题,已和您本人电话沟通答复,后续进展事宜我局将及时和您保持联系。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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