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548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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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如何保障其他投标人权益? | ||||||
信件内容 | 咨询:5月14日早上开标的“宣州公路分局2020年G329舟鲁线宣宁段、G318沪聂线宣十段日常保养工程”投标项目,在住建厅网上查核“2019年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复审结果”,发现有多家企业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公路养护三类甲级资质,但是也参与了报价竞标。开标信息只公布了竞标人营业执照是否符合要求,并没有公布资质拥有情况,请问如何保障其他投标人权益。 | ||||||
来信时间 | 2020-05-14 15:13:47 |
回复时间 | 2020-05-14 15:1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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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5-14 15:14:2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5-15 10:17: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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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该项目招标人是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疑问可向市公管局,或市公路局反映。 |
回复时间 | 2020-05-15 15:5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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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你所反映的项目目前正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5月15-18日),若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宣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303744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612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