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9647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一个民生问题牵出的多部门漠视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的举报
信件内容 举报:何市长: 您好!我们是梅溪苑小区居民,为维护我们共同的权利,举报宣城相关部门漠视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让百姓投诉无门,怨声载道,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宣城汽运公司以“临时租赁,无法公开竞拍”的方式私下将原汽车站停车场出租给他人做户外卡丁车赛场,噪音扰民,难以忍受。 ①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的答复:环保局只管在环评管理名录里的,卡丁车不归他们管! ②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宣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答复:城管局管沿街门面的噪音,该赛车场不沿街不归他们管! ③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鳌峰派出所就《宣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答复:公安机关只管中午和夜间,其他时间不归他们管! 另:鳌峰派出所组织几方协调,将市政府早已下发的中高考禁噪令,作为其协调的成果拿来愚弄百姓。 ④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该赛车场公司核准登记名称为“宣城市宣州区场地卡丁车”,经营范围却为“主营:食品经营,一般项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显然名称明示了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并且该名称缺少字号和组织形式,同时该赛车场超范围经营给与的答复——知道了!(仅是知道了,无任何后续工作) ⑤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的答复:市场监管局管的场(厂)内机动车就是叉车和观光车,卡丁车不归他们管! 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的答复:文旅局管的游艺场所,是对电子设备上的内容监管,卡丁车不归他们管! ⑦宣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就《安徽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以......卡丁车......等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体育项目为内容的体育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规定,并由市或者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审验”答复——教体局管的高危项目只有四个,卡丁车不归他们管! 如此多的职能部门,没一个能维护《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居民住宅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55分贝! 一圈下来,该赛车场是否合法经营仍未知,噪音仍继续,而民已精疲力竭,望何市长能体察民情,查清事实,还我们一个安静、安心的居住环境。 盼回复!
来信时间 2021-06-09 10:03:13
回复时间 2021-06-09 12:02:27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6-09 12:02: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06-10 18:59:37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宣城市交投汽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了房屋招租公告(附后),对包括原宣城客运总站停车场在内的12处房屋进行对外招租,公开接受投标报名,不存在私下出租给他人的情况。

                                                    市交投集团

                                                   2021年6月10日



相关附件: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06-09 10:03:13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财政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06-09 12:02:27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06-11 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