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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处罚都不需要证据的吗?(市长信箱转办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2-19 14:30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2873 次

标 题:

交通违章处罚都不需要证据的吗?(市长信箱转办至市公安局)

内 容:

来信人:l** 来信时间:2018-10-26 17:04:08


 你好,我是江西省上饶市的一位遵纪守法的车主,本人于国庆期间外出旅游,节后我在12123交管平台收到了一条来自于你市公安交警的一条违章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只有文字记述,没有图片证据,本人记忆当中根本就没有在你市有如交管部门所述的

被处罚人于2018-10-07 11:27,在宣狸路36公里600米实施的行为(代码为162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决定予以 200元罚款,记
我说既然是电子监控的交通违章,就应该有相应的实时的视频和图片证据.没有证据的处罚本身就是违法,还请宣市的政府及公安部门能给予本小小车主一个明白的交待.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8-10-31 14:42:19

您好,您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ah.122.gov.cn)或通过 “交管12123”手机APP,可查询并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也可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警部门进行查询处理。近期,安徽省“交管12123”平台因故导致部分功能应用受到影响。目前,省厅交警总队技术员正在全力排查中。您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车管所咨询热线96598或科技科电话2715509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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