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且子女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办证时间:
独生子女16周岁前
三、申请办证受理单位:
一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卫健办
四、办证人所需提供材料:
①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一孩〈生育登记证明〉);③夫妻近期两寸合影照2张(单亲家庭只需一方照片)
五、办证费用:
免费
六、备注:
独生子女16周岁后领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七、服务承诺:
实行办证流程公开、首接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利民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