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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0:42:46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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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村函〔2021〕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在“十三五”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在常态化、规范化、市场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各地要结合“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压缩式转运站和转运车辆等转运设施、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之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做到清扫保洁全覆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力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杜绝长途外运处理的不确定性及产生新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二、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专业化的企业从事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等服务作业,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彻底改变政府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力争到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考核机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的考核及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因地制宜完善监督考核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考核格局,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监督考核全覆盖。切实将监督考核结果与支付服务费用相结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治理质量。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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