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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高校毕业生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3 09:31:46 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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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领导您好,本人19年本科毕业,社保连缴一年,最近半年辞职社保停缴备考教师招聘,个人档案还在人才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请问我还是2021年安徽中小学教师招聘里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吗?是否可报考相对应“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详情请咨询您想报考的县市区教育或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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