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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2021年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资格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0 11:20:54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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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经材料受理、资质考察及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63-2831193     监督电话:0563-2830761 


附件:

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资格专家评审意见统计表

序号

名 称

类 别

评估结果

零售药店

医疗机构

通过

整改后
通过

未通过

1

安徽省恒舟一家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蕊山庄店




2

安徽省恒舟一家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龙城店




3

芜湖杨家门医院




4

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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