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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17 11:43:49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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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问新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才可以,像我们宣城的新华御园小区,目前能够去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50%或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具体工作由所属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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