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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

发布时间:2024-01-22 11:17:5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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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父母的保险是新农合,最近妈妈在江苏常州,南京都看过医生,门诊看病,没有住院,我的问题是:1.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比如门诊看病花了5万,10万,也不可以报销吗?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吗?2.妈妈的参保地是宣城市,在江苏常州和南京看病住院可以报销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3.最近有推出'安徽惠民保‘’保险,这个保险也是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吗,只是门诊看病不可以报销吗?还是说门诊达到一定数量金额也可以报销,假设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的咨询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您父母参加的是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主要有以下保障政策:一是门诊报销政策主要有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大额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其中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在本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年度报销限额150元;“两病”门诊对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经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本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高血压支付限额为45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550元;大额门诊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宣城市居民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予以报销,封顶额3000元;门诊慢特病分门诊常见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常见慢性病起付线200元/年,省内报销比例为60%,省外报销比例为50%;特殊慢性病省内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省外起付线为2000元/年,报销比例65%,保底报销比例45%。

二是市域外异地就医政策。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市域内就医标准。其他按规定程序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未按规定程序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三是关于安徽惠民保政策。根据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产品保障方案个人版相关要求,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起付线1.5万元,赔付比例70%;医保目录外自付费用起付线2.5万元,赔付比例40%。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宣城市医保局:0563-283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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