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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及可以领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02-04 10:18:2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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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关于这句话,我有疑问,我的问题是1.“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这是指生完孩子之后就要立马工作,并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吗?生完孩子之后不是要做月子吗,不能立刻工作怎么办?2.生育保险领生育津贴,享受生育保险是有期限的吗,比如我生完孩子一年之后还没有领生育津贴,是不是就领不到了,3.我生完孩子之后假设可以立即工作,但是很多用人单位都是3个月试用期满之后才交职工保险,不能立刻交职工保险,这样还可以领到生育津贴,享受生育保险吗?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宣医保〔2022〕18号)第九条: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1、您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享受生育休假,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为女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2、目前领取生育津贴无申请时间限制;3、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产后实际缴费月数发放。详情可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2831595,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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