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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长令

发布时间:2020-11-04 08:01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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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水利部、省河长办关于河湖“清四乱”的工作部署,日前,市委书记、总河长陶方启签发2020年第1号总河长令,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总河长令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协调联动的基础上,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市级负总责、县乡级落实、水利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工作力度,扎实推动河湖“清四乱”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总河长令强调,全市“四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开展专项巡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突出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弃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推动农村河湖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解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总河长令指出,要善于总结分析既往河湖“四乱”问题,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制定排查方案,实现靶向出击。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督查暗访等监督方式作用,对延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要复核销号、抽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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