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我市收到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其中来电举报1件、来信举报1件。从责任单位上看,宁国市1件、郎溪县1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水问题1个、大气问题2个。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LD202100280 |
宁国市汪溪街道联合村久天化工和生力农化两家企业,都在水阳江1公里范围内,应予以关停或搬迁,两家企业污染严重;据了解,两家企业将搬迁至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的化工产业园内,占地300亩,生产农药中间体,污染严重,与上级对园区的相关批复要求不符,不应在该园区落地;港口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管网建设不完善,管网多次下穿山门河,有多处渗漏,处理效果不佳,对水阳江上游水环境有影响。 |
宁国市 |
水、大气 |
宁国市委和政府 |
何田、杜德林 |
(*) |
2 |
LX202100067 |
郎溪县十字镇宣城欧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时厂区内散发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十分刺鼻,除尘设施形同虚设。新建一台小高炉,无任何手续,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无果。 |
郎溪县 |
大气 |
郎溪县委和政府 |
嵇文、肖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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