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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出实招” 保障民生工程“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8-08-08 17:07 来源:绩溪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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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将农村低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绩溪县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编密织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154户272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51.72万元。

一、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政策公开。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和申报流程,通过在村(居)公示栏公示、政府网站民生工程专栏公开、走村入户分发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册页、绩溪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栏目、《今日绩溪》报刊刊载民政民生工程系列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通过公布社会救助举报电话和加大信访查处力度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加大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政策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吃透精神,熟悉政策,政策执行到位。

二、严格执行程序,规范管理到位。严格执行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100%入户调查,召开民主评议会,实行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相结合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等现象,实现低保政策的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三、精细核查对象,对象认定精准。充分利用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严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先核后保,对在册对象定期核查,提高低保对象资格认定水平,实现精准认定。今年以来,共核查农村低保新申请对象(含法定赡、扶、抚养人)315户1166人、定期核查243户1091人,其中预警信息407户990人。通过核查发现的预警家庭,县民政局会同乡镇入户实地调查,甄别情况,确认结果,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四、加强扶贫衔接,政府兜底脱贫。继续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时,把建档立卡以外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作为重点;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同时建立民政与扶贫部门的定期数据比对,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确保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互通互联、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将符合低保条件的3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落实了兜底性脱贫政策。

五、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策落实。县、乡民政部门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察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无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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