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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3 08:11 来源:公积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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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建部和住建厅的文件要求,开展治理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回头看”工作,对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等手段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稽核科牵头,各管理部与市本级相互协调,联合整治,形成打击合力,营造高压态势。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由各网点对今年5月份以来受理的提取业务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从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由稽核科对各网点的提取业务进行抽查。第三阶段从2018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由稽核科与各提取业务受理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检查内容包括:1、虚构购房、租房行为,通过造假使用虚假不动产权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资料骗取的;2、利用他人真实购房行为,通过提供虚假婚姻关系材料达到骗提目的;3、虚构重大疾病等材料进行骗提的;4、提供虚假房屋自建、翻建、大修住房资料骗取的;5、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骗取的;6、虚假异地购房提取;7、未婚、离异等婚姻关系承诺不实的;8、其他骗取行为。

    为做好此次工作,中心积极与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通过信息共享,与不动产中心、房管局、民政、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对接,运用多种协查手段,严格核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中心针对“回头看” 发现的违规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将视情分别采用“追回公积金”、“计入不良征信”、“移送公安部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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