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城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府法领办〔2018〕6号)的要求,公布了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名单。决定在宣州区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绩溪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首批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宣城市在2017年即着手尝试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创新,出台了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制度,在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中选择了2件较为典型的案件进行参审评议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两件案件均及时作出决定且无诉讼、信访情况发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各方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2018年宣城市着力推进的此项改革工作,旨在将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机制改革的前期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广,将探索实践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将参审评议的成果及时固化,切实提高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和行政复议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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