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城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夜查、雨查、晨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充分运用行政罚款、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移送、刑事司法移送等手段,切实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2017年全市立案处罚321件,罚没款数额17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36%和68%。全市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数10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件,处罚金额12.9万,查封、扣押企业33家,限产、停产案件数18家,移送行政拘留45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10件。有效震慑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实现了环境执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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