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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反映桂花园小区住户反映摊位费收取较高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15 11:00 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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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来电人是宣州区桂花园小区的住户,反映其是鳌峰办事处绿锦社区拆迁的安置户。现城管部门在小区门口安置了摊点棚提供社区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来电人表示其租用了一个摊点棚,但每月要缴纳600元的摊位费,其认为摊位费收取较高且无力承担,现来电求助。请政府职能部门给予帮助处理。

【反馈】市城管执法局反馈内容如下: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南大队执法人员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桂花园摊点群系2015年设置的临时性规范化摊点群,主要解决周边零星摊点占道经营问题。2018年12月,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为解决该摊点群临时帐篷乱批乱挂、安全隐患及经营户就业问题,并在广泛征求摊点经营户意见之后,经请示市容监察支队并参照市区其他摊点棚设置情况,联合绿锦社区委托晨阳餐饮服务公司投入8.4万元升级设置该摊点群摊点棚,采用钢结构简易棚,为经营户通水通电,方便经营,同时允许公司适当收取卫生和管理费用并实施日常卫生和设施管理。城管部门及绿锦社区负责摊点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不收取任何费用。摊点经营户入摊实行自愿经营原则,目前摊点群原经营户已全部自愿入摊经营。 2、处置情况。接举报后,城南大队高度重视,于2月12日分别向举报人和晨阳餐饮公司了解了详细情况。经了解,双方均承认如下事实:举报人口头确认入摊经营并交纳摊点保证金1000元(应交纳2000元,晨阳餐饮公司考虑对方实际情况减免1000元);根据抽签顺序,举报人位于7号摊点,月卫生及管理费用520元;晨阳餐饮公司已提前告知对方相关卫生管理收费标准;举报人未交纳其他任何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大队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告知双方。一是双方诉求的每月卫生管理收费标准属于双方口头约定权利义务内容,大队建议双方自行协商;二是建议餐饮公司考虑对方反映的家庭困难情况,给予适当减免优惠,目前晨阳公司承诺每年实际收费按10个月计算,减免2个月费用,但要求举报人不得泄露减免信息;三是大队将实时跟进问题处置,协调双方尽量达成一致,如无法达成一致,将督促双方解除约定,退还1000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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