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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一四年扶贫今年才知道

发布时间:2018-01-02 15:31 来源:目标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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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一四年扶贫今年才知道
留言内容:李书记你好 我是泾县桃花潭镇鸿峨中心组村民,我的母亲早在二零一一年去泾县民政局反映家庭情况,经县民政局调查合实,准批底保户,本人向上面反映当地三农情况受到上面追究,由此销我母亲底保,二零一七年国家精准扶贫, 有车有房的凭为扶贫户,我是二零一四年就扶贫,今年才收到扶贫伍万元利息和本人承包四亩土地补贴金,还有新农合和小额保险。其他的在家务工补贴就不知去向。此致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

泾县扶贫政策不知情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泾县扶贫政策不知情问题,宣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泾县人民政府、市扶贫办分别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月19日,泾县政府组织泾县扶贫局、民政局组成调查组赴桃花潭镇鸿峨村入户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您(54岁,未婚)与母亲(86岁,丧偶)二人共同生活,目前您二人身体健康,没有大病及长期慢性病。您母亲2009年至2017年5月期间享受“低保”,2014年贫困户识别时,因您只会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其他生活技能,又因其母年老体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过您本人申请、民主评议被评为桃花潭镇鸿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年家庭各项收入汇总,达到当年脱贫标准,于2014年底脱贫。您共有兄妹5人,经核实,其他兄妹家庭均有稳定收入,有赡养母亲的能力。

  二、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一)关于“反映三农被追究”的问题

  经与您面谈得知,您所说的“三农问题”是您母亲以其丈夫入伍参军的经历,多次到民政部门反映应享受遗属补助或政府照顾的事情。经核实,您父亲于1945年入伍参军, 1951年退伍(有相关原件证明)回乡务农,1987年正常死亡,您父亲在世时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享受复员军人待遇。因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所以您的父亲亡故后,您的母亲不享受遗属待遇,泾县民政部门以及镇、村干部也曾多次反复耐心给予解释答复,无反映三农被追究的情况。

  (二)关于“低保被撤销”的问题

  经核实,您的母亲于2009年根据低保规程被评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5月份,泾县桃花潭镇鸿峨村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一年一度的低保调整民主评议听证会,参加此次评议村民代表共有31人,发出选票31张,有效票31张,您户得15票,未过半数,依照程序被调出低保行列,不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三)关于“2014年扶贫今年才知道”问题

  经核实,2014年识别贫困户时,鸿峨村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但当时多数群众未予以关注,加之2015年之前实际到户帮扶政策和措施较少,以致您对扶贫政策不是很清楚。2016年,泾县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陆续出台了各类帮扶政策,更多的贫困户开始高度关注自身享受的政策。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的扶贫工作要求,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您户2017年总收入为13892.4元,人均收入6946.2元,已经能够稳定脱贫。

  (四)关于“反映本村有车有房被评为贫困户”问题

  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鸿峨村作为桃花潭镇四个贫困村之一,2014年识别贫困户121户252人(含目前未脱贫户一户、因病返贫户一户),无“有车有房”农户被识别为贫困户情况,已脱贫户中有少数因生活质量改善有购置车辆情况,对生活条件改善有购置车辆情况的脱贫户纳入稳定脱贫户管理。经与您本人核实,您亦无法提供本村有车有房被评为贫困户的准确信息。

  (五)反映就业扶贫补助资金不知去向的情况

  经核实,您一直在本乡镇打零工为主,根据政策可以享受200元就业补助。您于10月份提出申请,鸿峨村村委会受理后,于11月份将您的申请材料报送到泾县人社局。目前,就业补贴已发放到户。

  三、下一步工作

  经调查,您户已达脱贫标准,这次反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您的母亲作为革命军人遗孀,认为应该受到政府照顾,并一直将低保作为享受照顾的象征。今年的鸿峨村低保调整民主评议听证会上经村民代表投票将其低保取消后,不能理解。针对这些问题,泾县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给予老人以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用真心真情化解其心中不满。明确表示在老人生活困难或较大疾病时将给予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新增一名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帮扶联系人,加强对您的帮扶走访,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三)进一步简化就业扶贫政策落实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泾县就业扶贫资金办理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以上答复已当面告知于您,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若有疑问,请与泾县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吴国安     联系电话:15156382941

  唐传利                13805636713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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