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宣城市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公安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711708005/201911-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92号
发布日期: 2019-11-28
索引号: 711708005/201911-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92号
发布日期: 2019-11-28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水阳江、青弋江大道、凤萃路、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阳德中路沿线,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昭亭北路沿线以及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后的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宣城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2019年).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