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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4-00342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8-10-08 00:00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18〕181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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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釆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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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釆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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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砂石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受暴利驱使,我市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来电反映河道非法采砂问题较多。现就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宣发〔2018〕14号)要求,抓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要求,提高认识,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组织水务、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各自辖区非法采砂的巡查管控力度。

三、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实施年度许可,不得擅自修改河道采砂规划或者违反河道采砂规划组织采砂,否则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健全巡查管控机制,对于非法采砂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五、对于南漪湖等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湖区和河段要专题研究管控办法,开展“清零行动 ”。

六、针对夜间等监管难的时段要灵活采取多种取证和执法手段,依靠相关乡镇、村和周边群众配合执法工作,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群众疏导工作。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