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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长期积存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持续优化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区市容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市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披乱挂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难点问题。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现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市容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组(详见附件1),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市文明市建设办主任、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四、部门职责
市文明市建设办:负责整治活动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
宣州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整治前期开展入户宣传及在集中整治现场做好劝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的牵头组织和协调推动等工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整治活动的执法保障;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对占道洗车、车辆乱停放进行集中清理。
市运管局:配合对占道维修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各路段长单位:负责本路段整治前期的上门宣传和劝导工作,参与本路段的整治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1日)
各沿街经营户应对照《宣城市城市容貌标准》和本通知规定的整治内容,对市容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在集中整治前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8日)
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工商质监、交警、运管、街道办事处、社区、路段长等单位,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现场解决市容秩序突出问题,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整治活动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29日至12月4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开展整治活动“回头看”。对问题反弹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对市容秩序实行常态长效管理。
六、相关要求
附件:1.市区市容秩序突出问题整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18年市容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任务一览表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市区市容秩序突出问题整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金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陈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元利 市文明市建设办主任
高捌玲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梁能文 市文明市建设办常务副主任
赵文清 宣州区政府副区长
汪晓明 市城管局副局长
章传跃 市环保局副局长
钟军华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管志芳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沈景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宣州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汪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