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9年第1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092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01-11 00:00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19〕13号
  • 关键词

    切实做好企业开办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开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开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 浏览次数

    2231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开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18〕11号),现就做好企业开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国家和省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市本级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开办企业“一窗式”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式”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市工商质监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一窗式”服务,确保申请人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只交一次材料”,确保群众企业正常办理企业开办业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开展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

三、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已设立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栏目,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和集成办理,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工商质监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网上受理,优化线下工作流程,确保按时办结。各县市区也要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联审批和企业开办工作,切实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同推进。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线下企业开办“一窗式”窗口设置及人员进驻、线上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平台建设工作。市工商质监局要加强企业开办工作督促检查,统筹协调做好企业开办有关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企业开办工作线下、线上业务指导;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开办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