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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具体行动。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政府权力事项等情况,市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
市直各部门要在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审批监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广大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便利感。
本目录公布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宣政〔2018〕47号)即行废止。
附件:1. 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
2. 2019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取消、下放事项目录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