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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11-01 14:30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19〕76号
  • 关键词

    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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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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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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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


宣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64号)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健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各类创新资源,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形成若干知识产权领先发展区域,培育我市知识产权整体发展优势。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注册商标量、作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新高度;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成果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强县、强区(园区)、强企工程取得新成绩。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努力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二、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成立宣城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落实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代理、运营、培训、交易等综合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县及县以下延伸。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和总监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县市区政府) 

(六)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支持知名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来我市开展服务,对我市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主导产业的重大投资和关键技术研发等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了解发展态势、防范潜在风险、建立竞争优势,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对我市县市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目标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三、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健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着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力度和精准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业环境。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获得赔偿。积极帮助协调省内外、境内外知识产权权益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宣城海关、县市区政府)

(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指导企业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对易发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业和产业加强监控,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县市区政府)

(九)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互联网、大数据、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加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十)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支持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鼓励企业职工、待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积极申报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组织建立全市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和总监队伍,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和活力,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提高自主商标品牌拥有率。支持企业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和商业模式、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鼓励、引导企业及时进行版权登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

(十一)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十二)发挥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基地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院所及“产学研”机构进入我市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基地开展合作,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获取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支持高校院所和境内外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机构针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出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十三)集成资源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产品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县市区政府)

(十四)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提高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利益分享比例,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创新人才股权、期权、分红激励政策,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十五)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用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更多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开发建设专利、商标监测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服务为全市专利、商标检索、产业分布分析、缴费预警、费减政策利用等提供服务,为商标、专利国际申请注册和授权提供申请分析。拓展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

(十六)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集成创新,在主要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商标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实施核心版权培育计划,在动漫、软件、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版权。支持绩溪县、泾县圆满完成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建设工程,确保试点期满验收合格,力争升级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宣城老字号,大力推动中医药、中华传统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支持引导企业开展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专利的国际申请,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收购海外知名品牌,建立品牌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部门沟通和联动机制,推进政府目标考核指标通报和约谈工作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建立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能,充实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

(十八)加大财税和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环境。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提供政策保障。依法合理运用税收相关政策,支持各类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协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困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县市区政府)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大力推进省市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将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知识产权认知度,夯实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