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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8月7日
宣城市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9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宣城市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安徽省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展示宣城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主旋律,充分汇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扶贫事业。
(三)坚持协同联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级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区域性、专项性扶贫日活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局面。
(四)坚持务实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务实高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活动
1.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市、县(市、区)集中开展扶贫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扶贫日新闻,展播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脱贫攻坚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和扶贫日活动安排。(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台、宣城日报社、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负责,市扶贫局配合)
2.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驻村扶贫工作队”“‘四带一自’优秀主体”“自强脱贫户”“一线最美扶贫人”“最美扶贫爱心企业”“最美扶贫爱心人士”(具体名额见附件)等先进典型的推荐活动,树立一批接地气、聚人心的先进典型,编印先进典型宣传资料。以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市扶贫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配合)
3.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帮扶企业座谈会。召开“百企帮百村”市直帮扶企业座谈会,有关县市区同步召开本地帮扶企业座谈会,总结我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工商联牵头,市扶贫局配合)
4.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扶贫故事主题演讲比赛。通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深入挖掘一批身边扶贫好故事,积极培树一支故事宣讲好队伍,生动展现新时代各级扶贫群体的形象风采。(团市委牵头,市直工委、市广电台、市扶贫局配合)
5.开展“网友看扶贫”活动。组织网友代表深入扶贫一线,零距离感受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扩大脱贫攻坚社会关注度。(市委网信办牵头,市扶贫局配合)
6.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活动。市扶贫局在《宣城日报》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项目认领认捐现场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局(办)负责筛选编制扶贫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各界认领;做好项目认领对接,及时将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市扶贫局牵头,市工商联等配合)
(二)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1.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脱贫攻坚成就展示、消费扶贫、走访慰问、社会公众自愿捐助等活动。县域结对帮扶县区要结合帮扶任务,开展相关特色扶贫日活动。
2.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开展活动。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牵头制定该项活动的细化方案,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调研、宣讲、捐赠、帮扶等活动,并积极支持和参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3.定点扶贫单位结合帮扶任务开展活动。市直定点扶贫单位结合定点扶贫任务,谋划和实施扶贫日相关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2019年扶贫日活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地扶贫日活动,确保突出扶贫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扶贫局(办)、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分别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市扶贫局。
附件:
宣城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名额分配表
“十佳驻村扶贫工作队”名额 |
“‘四带一自’优秀主体”名额 |
“自强脱贫户”名额 |
“最美扶贫爱心企业”名额 |
“最美扶贫爱心人士”名额 |
“一线最美扶贫人”名额 |
|
宣州区 |
由市委组织部
在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
统筹分配 |
每个县区1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2个、龙头企业2个、家庭农场2个、能人大户2户、自种自养贫困户2户 |
20 |
4 |
5 |
10(其中1个市直单位帮扶干部) |
郎溪县 |
20 |
3 |
5 |
10(其中1个市直单位帮扶干部) |
||
泾县 |
20 |
3 |
5 |
10(其中1个市直单位帮扶干部) |
||
绩溪县 |
20 |
3 |
5 |
8(其中1个市直单位帮扶干部) |
||
旌德县 |
20 |
2 |
5 |
8(其中1个市直单位帮扶干部) |
||
广德县 |
0 |
0 |
0 |
0 |
2 |
2 |
宁国市 |
0 |
0 |
0 |
0 |
2 |
2 |
市直单位 |
0 |
0 |
0 |
5 |
1 |
0 |
共计 |
10 |
50 |
100 |
20 |
3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