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日期

    2019-07-09
  • 服务对象

    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重点企业
  • 相关科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
  • 联系方式

    0563-2619318
  • 详细地址

    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
  • 办事服务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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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

1.目标任务。坚持以树品牌、提质量为目标,着力打造省内一流产品,对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等5个领域进行提质升级。到2022年,建成一批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新兴业态、特色商品、领军企业。

2.实施内容。精品景区:扎实推进敬亭山、査济、云岭、太极洞等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支持青龙湾、卢湖竹海等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继续推进景区品质提升,着力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丰富景区游览内容,提升景区服务水平。精品线路:持续打造文房四宝探秘之旅,旌泾绩最美高铁之旅,“皖南川藏线”、“皖浙天路”、广德竹乡旅游1号公路自驾体验之旅,跟着课本游宣城研学之旅,古道徒步健身之旅,皖南岁月红色之旅,皖南乡村休闲度假之旅,徽文化体验之旅,诗意宣城旅游摄影之旅,皖南舌尖美食之旅,皖南低空飞行体验之旅,华东黄金旅游走廊之旅等12条精品线路。新兴业态:按照“旅游+”、“+旅游”工作思路,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宣纸文化园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徽杭古道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及宣木瓜文化旅游景区、云乐镇灵芝养生旅游基地等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积极推进省级旅游小镇、省级体育特色小镇及省级红色旅游小镇建设。大力规范农家乐(民宿)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特色商品:鼓励宣纸、宣笔、徽墨、宣砚及其衍生品研发,开发一批文房四宝文化创意类旅游商品,加强特色购物街区和专营店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旅游商品宣传推广,做大做强我市旅游商品品牌。领军企业:积极培育通过ISO质量和环境管理等体系认证,建立先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并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领军企业。加大对旅游领军企业的支持,并多渠道支持旅游企业融资。(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省十大旅游精品景区、省十大特色旅游商品、省十佳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为申报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1.目标任务。每年重点调度20个左右文化和旅游项目,到2022年,建成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旅游精品项目。

2.实施内容。旅游重点项目须是旅游资源品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对周边资源具有整合功能、对旅游线路建设具有支撑作用、对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和开发具有推动作用、对区域旅游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旅游精品景区项目、旅游六要素产品项目。(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完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库,实行申报制,动态管理,每年从全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库中筛选和推荐优质项目报送省级重点项目库。对未按期实现建设目标任务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

1.目标任务。以各县市区为主体,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将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有机结合,确定一批县、镇、村、点,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培育,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标杆。到2022年,力争2个县市区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成2个以上省级文化旅游名县、15个左右省级特色旅游名镇、30个左右省级特色旅游名村、60个以上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

2.实施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大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根据省全域旅游“四级联建”标准,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积极争创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省级特色旅游名镇、省级特色旅游名村、及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在相关项目安排上向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倾斜,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扶贫开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为创建申报的责任主体。符合条件者向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书面申报,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后推荐上报至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两翼协同工程

1.目标任务。创新旅游市场营销模式,坚持系统营销、全面营销理念,培育1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1至2个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塑造“中国文房,诗意宣城”旅游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宣城知名度、美誉度。强化旅游监管服务,坚持软硬件“两手抓”、“两手硬”,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强化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局面,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下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2.实施内容。突出“中国文房,诗意宣城”城市品牌宣传,持续实施“1+N”营销战略,巩固我市在央视的城市品牌形象宣传。大力推进节庆营销,继续开展“旅游节庆活动年”活动,组织实施以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为代表的系列节庆活动。组织拍摄宣城系列宣传微视频,构建“市、县、企业”三级微视频宣传体系。组织开展“四季游宣城”系列营销活动。持续开展以“皖南川藏线”、“皖浙天路”为代表的自驾旅游营销宣传,大力开展高铁旅游营销。继续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及G60城市群旅游一体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境外营销。推动我市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落实地接奖励政策,出台市场营销补贴政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整合,建立统一的市、县两级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及多部门参与的文化旅游市场巡查制度。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队伍建设,建立旅游景区客流动态分析研判、预测预警、现场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大多部门联动的旅游安全信息收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研判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努力提高旅游安全应急联动能力。贯彻落实《假日旅游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假日旅游工作。全面推广实施行业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学习标准、使用标准。创建一批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站。持续开展旅游诚信日活动,定期发布旅游诚信“红黑榜”。加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行业监管中的作用,实现旅行社、电子合同、旅游团队、电子导游证等信息全覆盖。做好12301、12345旅游服务和投诉受理工作。持续举办系列行业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广播电视台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集营销内容、营销平台、营销方式、营销评价于一体的综合营销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营销绩效评估、提升营销效益。健全优化省市联动、部门协作、政企配合的旅游监管服务机制,明确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