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2 00:00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32条,努力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均衡。在市财政网站发布各类财政信息1381条。回复网民提问174条,其中在市政府“政民互动”版块答复网民咨询16条,在宣城财政网、宣城会计网“咨询反馈”版块答复网民咨询158条。办理12345热线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全年编制《宣城财政信息》32期,印发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及省财政厅。

    201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分成员,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根据2014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订了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目标、措施和组织实施办法。三是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计划安排和经费需求列入局长办公会议事日程,及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通知,局主要领导定期通过局务例会了解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分管领导不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的任务落实情况,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一是2013年代市政府草拟了《宣城市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4年4月份印发了《宣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了财政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二是狠抓制度的落实执行。涉及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或涉及人民群众政治经济生活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在局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城论坛等网站上发布。对本局制定印发的重要文件,及时报送2份给市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面形式(含电文)、网上受理、电话咨询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申请,均在 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由相关责任科室直接在网上回复;对用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办公室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交相关责任科室答复,办结后《信息公开申请表》交办公室收存备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每年3月31日前,及时公布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深入推进对民生工程、支农项目等重要项目资金使用、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宣城财政网、宣城财政民生工程专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宣城市2014年33项民生工程以及相关的政策解读。编制32期民生工程简报,将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民生工程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的在宣城财政民生工程专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方便公众阅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2.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根据省厅统筹安排,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月份,在市财政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和宣城日报公开了《关于宣城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3月份召开了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4月份印发了《宣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除涉密部门不单独公开外,全市75家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于4月底前集中公开完毕,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26日前完成了公开。

    3.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监管

    在宣城财政网首页设置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采购”栏目,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积极推进电子竞价采购,制定印发了《宣城市市直单位电子竞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和对市直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明察暗访,认真执行《宣城市特定事项监督工作暂行办法》。2014年以来,参与市招投标开标现场全程监督182 次,办理投诉3件,对不良供应商发出行政处罚通知3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专项经费、政府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