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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工贸易的政策解读

访谈日期:2023年03月30日

访谈嘉宾: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访谈地点:市政府在线访谈室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

访谈简介:

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抓住了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实行加工贸易政策,将外资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与我国劳动力、土地成本、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使我国迅速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加工贸易相关问题也是广大进出口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请宣城海关副关长钱鹏为大家解答疑惑,请大家踊跃提问。

来源:市政府办

2014年12月,海关总署批准成立宣城海关。隶属合肥海关,为正处级隶属海关。业务管辖区域:安徽省宣城市行政区域。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查验科、稽查科。

现场提问总数7条,现场已答复数7条,网友参与数20位,点击数:80。

相关政策与解读

提问7
【莉莉】提交手册设立申请后多久能办好手册呢?[ 03-30 15:42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提交齐全、有效的单证资料,申报设立手册的,海关应当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

[ 03-30 15:43 ]
提问6
【七七】什么情况下设立手册需要办理担保手续?[ 03-30 15:42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一)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二)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

(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

(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 03-30 15:43 ]
提问5
【Q】申报手册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单证?[ 03-30 15:33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1.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还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经营企业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手册设立的,还应当提供代理报关委托协议。

2.涉及铜精矿、生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等根据有关规定设定了企业资质或数量等限制条件的商品,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手册设立时,还需提交商务部核准文件。

3.企业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应提交《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核批表》。

4.体现进口料件、出口成品、成品单耗等内容的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申请表。

5.加工贸易工艺流程图或原理说明,单耗、损耗说明和加工贸易单耗申报表。

6.进出口商品归类要素申报表。

[ 03-30 15:41 ]
提问4
【热心市民】加工贸易手册怎么设立?[ 03-30 15:32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加工贸易手册设立的流程如下:

(一)登录“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系统”(浏览器打开:https://ecomp.mofcom.gov.cn/),自主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以下简称《生产能力信息表》),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生产能力信息表》有效期为自填报之日起1年,到期后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生产能力信息表》。

(二)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浏览器打开: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标准版应用→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手册(金二)功能,选择数据录入,申报手册设立相关数据。

[ 03-30 15:40 ]
提问3
【小张】哪些情况不得办理加工贸易?[ 03-30 15:32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一)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二)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三)进口料件不宜实行保税监管的;

(四)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又重新申报设立手册的。

[ 03-30 15:37 ]
提问2
【敬亭春雪】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区外加工贸易?[ 03-30 15:31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经营企业应具有进出口的经营权,加工企业应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生产能力。

[ 03-30 15:36 ]
提问1
【菠萝】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这两者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03-30 15:30 ]
【宣城海关副关长 钱鹏】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

不付汇进口

付汇进口

是一种委托加工业务

是一种购进和销售业务

一般是进口原材料与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进出口合同

一般进口原材料签订一笔或多笔进口合同,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原则上没有实际联系

进口和出口一般是同一个客户

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成品的客户一般不同

加工时耗用的国内采购的材料,来料加工的情况下,产品出口后不予退税

加工时耗用的国内采购的材料,进料加工的情况下,产品出口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退税


[ 03-30 15:36 ]

【欢迎词】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宣城海关副关长钱鹏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加工贸易政策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民踊跃参加。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

访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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