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日期:2021年09月06日
访谈嘉宾: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汪贵敏
访谈地点:市政府第五会议室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
就“宣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情况介绍及人防热点问题解答”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民踊跃参加。
来源:市政府办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3号)精神,设置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民防局牌子,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2.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应急管理的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人民防空整体平战结合,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人防办(民防局)共计7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权力3项。以当年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
(四)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市人防办(民防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市人防办(民防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市编办备案。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民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指挥通信科
(三)工程科(行政审批科)
市人防办(民防局)纪检(监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
四、人员编制
市人防办(民防局)行政编制9名。
领导职数,市人防办(民防局)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
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科长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党群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机构名称 |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 行政编制 | 9名 | ||||||||
主任(局长)职数 | 1名 | 副主任(副局长)职数 | 2名 | ||||||||
科级领导职数 | 3 | 科级非领导职数 | 2 | ||||||||
序号 | 内设机构 (含挂牌机构) | 规格 | 编制数 | 科级领导职数 | 科级非领导职数 | 备注 | |||||
科长 | 副科长 | 主任 科员 | 副主任 科员 | ||||||||
1 | 综合科 | 正科 | 2 | 1 |
| 1 | 1 |
| |||
2 | 指挥通信科 | 正科 | 2 | 1 |
|
| |||||
3 | 工程科(行政审批科) | 正科 | 2 | 1 |
|
| |||||
合计 |
|
| 6 | 3 |
| 2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邮政编码:242000。电话:0563-2626973。
相关政策与解读
【结尾语】因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此结束,谢谢汪主任参加此次访谈,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下期再见!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每年的9月18日为安徽省统一的防空警报试鸣日。经市政府批准,今年我市警报试鸣依然是在9月18日。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器同时鸣响,按规定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试鸣期间,我市还将组织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演练、居民应急疏散演练、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信息传输、人防知识宣传等丰富多样的活动,演练现场的图像也将实时传输到市人防指挥中心。
[ 09-06 16:17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明确规定:维护保养人防工程应当达到下列基本要求:一是工程结构以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二是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现象,出入口道路畅通;三是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和防汛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四是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或者指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实行消防、治安、保密等安全责任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按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落实保养措施,使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及维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无人管理、失修、损坏。
[ 09-06 16:07 ]及时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组织群众疏散隐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 09-06 16:20 ]防核武器、防生物武器、防化学武器。
[ 09-06 16:20 ]按照省人防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人防办《关于重点推进城市老城区人防工程体系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防办科学编制和实施易地建设计划,积极参加城区改造,以易地结合的方式推进老城区人防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建成凤凰城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中央公园人防工程和宝城路人防工程正按计划推进。
[ 09-06 16:03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防车位可以出租,不得出售、附赠。目前,宣城市人防车位出租价格是参照由宣州区发改委、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宣州区人防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执行,人防车位与地下普通车位租赁价格一致,停车服务收费为每月190元(场地使用费150元,车位服务费40元),各出租单位可以在此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
[ 07-26 17:18 ]人防工程战时功能是防空地下室,平时开发利用主要是提供停车位,解决停车难等问题。《人防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目前,我市人防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竣工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发放《平时使用证》,规定使用人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维护管理责任。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发放平时使用证54个,为社会新增近万个人防车位。
[ 09-06 15:50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欢迎市民向人防主管部门举报。
[ 09-06 16:02 ]并不是所有的小区地下车库都属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分为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两种,只有满足人防防护要求的地下室才是人防工程。为提升人防工程的辨识度,明确人防车位的使用规范,5月份以来,市人防办按照省人防办“全面推进人防车位标识标牌建设,明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积极开展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我们推行标识标牌建设的初心,就是以最醒目的方式、最便捷的措施,让市民迅速识别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内标识标牌用醒目的颜色划分出人防工程区域,用统一的标牌标注出人防设备的功能,同时在人防工程内部的醒目位置统一张贴人防工程示意图、《维护管理制度》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监督单位”和“举报电话”,方便广大群众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投诉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防车位可以出租,不得出售、附赠。目前,宣城市人防车位出租价格是参照由宣州区发改委、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宣州区人防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执行,人防车位与地下普通车位租赁价格一致,停车服务收费为每月190元(场地使用费150元,车位服务费40元),各出租单位可以在此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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