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宣城市公管局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

发布时间:2020-03-12 09:21 来源:市公管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招投标环节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授予前相关行政执法、处罚等问题,市公管局积极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实行联合执法工作。2020年3月5日,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市印发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暂行办法》。

《办法》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执法范围,将目前住建、交运、水利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改由市公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对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二部分工作机制,由市公管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办理执法案件,联合开展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以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完善组织保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四方面进行了明确,实行罚缴分离,责任倒查等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第四部分为附件,明确了执法依据及项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执法主体,确保立项有依、执法有据。

办法的施行将有效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部门联防联控合力,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