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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推进“法治后勤”建设

发布时间:2020-04-26 15:56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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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后勤”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保证,局党组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研究制定《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普法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督促分管科室(单位)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专人抓好日常工作开展。通过落实责任制,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强化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作为“法治后勤”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在全市系统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2017-2019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9年1月印发了标准化工作手册(第一辑),在具体实践中反复检验。内含《办公用房管理规范》《车辆编制、配备、更新管理工作规范》等内容的第二辑已汇总即将印发。基本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新模式,初步构建起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有效整合机关事务管理要素,以法治方式管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解答我单位有关业务法律咨询,在合同起草、拟定、审查和修改以及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层面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及决策依法依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小微权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建维修、机关财务等敏感事项上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2019年全年共邀请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加基建维修开标24次。

三、注重抓好经常,严格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

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融于日常各项工作中,认真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以贯之,坚持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意见征集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后勤关键在人”的思想,着力培养干部法治意识。深入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机关集中学法月”考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机关事务形势政策报告;邀请市委党校王玉倩讲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全局20名干部参加宣城市2020年“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参考率100%。制作《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普法宣传片,并结合“节能宣传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四入行动”。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网站、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每年及时在网站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依法透明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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