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明确:2020年,市级层面计划开展45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2019年减少35.71%。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督查工作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多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方式,倾听群众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坚决纠正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工作中。
《通知》强调,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根据年度新任务新要求和突发应急情况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按“一事一报”程序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对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单位,一经查实,坚决通报曝光,并视情问责。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外,市直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考核名义。巡视巡察、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和机关内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在统筹计划管理范围。各县市区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报市委办公室备案。
《通知》指出,强化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记录制度和投诉举报机制,并会同相关单位适时督查指导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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