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宣城市民政局聚焦生活特别困难等特殊渔民群体,保障生活困难退捕渔民基本生计,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禁捕退捕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对会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成立宣城市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城市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退捕渔民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核查救助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与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掌握退捕渔民基本信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作用,组织开展到户到人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退捕渔民摸排工作情况台账,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潜在救助对象重点关注,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民政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兜底保障无死角、无遗漏。
三是强化救助服务保障能力。对生活困难的退捕渔民,申请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的,优化审批程序。对不能及时办理低保的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切实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在救急解难、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现有兜底保障政策难以直接解决的疑难性、个案性问题。加大政策宣传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解决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顺利完成。(肖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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