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紧密结合重点工作,严格要求、狠抓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是创新财务核算模式。对公积金业务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在业务发生的同时,系统同步完成自动匹配,自动记账,实现三账联动,做到业务发生、资金变化、会计反映、统计数据的系统全程监控管理,使资金运行全程杜绝人为干预因素,封闭式运行,保障资金和人员的“双安全”。省内率先规范管理部(分中心)账户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统一运作、调剂使用、规避风险、确保安全、提高增值收益率。
二是强化业务稽核。以防范风险为主线,以业务合规性检查为抓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稽核为全过程监控,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和违规风险。制定实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暂行规定》、《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等制度,确保政策执行的尺度统一,推进稽核工作制度化、业务操作规范化,加强内部职工贷款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贷款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完成期房贷款保证金整改。积极贯彻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金函〔2019〕1683号),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从4月1日起,中心在发放贷款的同时,逐笔将贷款金额的5%资金划入开发企业履约担保专户,同时开展保证金对账及清退工作。截至10月22日,中心已清退保证金7861.9万元,涉及开发企业130家,做到保证金应退尽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中心领导不定期赴各管理部(分中心)突击检查纪律、督查工作已成常态;开展廉政谈话,转发廉洁提醒信息至工作微信群,做到纪律条规常提醒、重要节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推动日常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邀请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加主任办公扩大会议、月度例会等会议;及时填报《紧盯“四风”问题情况报告》、《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和《值班情况检查登记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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