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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医保“快强多” 保障“两病”用药惠民利民

发布时间:2021-02-07 10:42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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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实行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以来,坚持对机制积极完善、深入探索,切实做到机制完善、改革衔接,着力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负担,确保“两病”门诊用药惠民利民。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两病”就诊16173人次,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97.45万元,基金支付54万元,报销比例55.41%,宣城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已累计惠及30余万人。

加“快”资格认定。将“两病”的诊断延伸至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具有“两病”诊断资质的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由接诊的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直接诊断、审核、录入,大大简化了申报办理报销流程,真正实现了办理+结算“一站式服务”。把已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作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重点认定对象,加快对此类“两病”患者群体的资格认定。暂不具备认定条件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形式,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相应执业范围的医疗保障协议医师开展集中认定。

加“强”用药管理。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规定的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病种报销范围的药品,建立专门的“两病”政策范围用药目录,实现系统建立“两病”病种药品目录范围,使开具的“两病”用药处方自动识别报销。指导医疗机构强化“两病”门诊用药采购报量工作,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量采购,确保合理用药。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列入日常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完善“两病”认定资格、台账管理、定期分析、监督检查等制度,并督促“两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定期组织稽核人员对“两病”门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督查,保障政策精准落实落细。

    加“多”培训宣传。增加“两病”政策和业务操作培训,对辖区内所有“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含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使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两病”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针对“两病”认定、待遇保障、政策衔接、医保支付等关键内容,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村(社区)干部作用,通过采取窗口宣传、上门服务、现场解读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两病”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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