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22 15:5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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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三家企业“安徽省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安徽东方太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龙泉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市消保委推荐参加评选活动,通过省消保委审查、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网上投票、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全部被评选认定为“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被认定的“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将按照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要求,继续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完善工作机制,树品牌,提品质,打造安全消费场所、创新便利消费模式、满足新兴消费需求,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共同构建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