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聚力攻坚,全面落实中央、省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坚持稳妥有序调整,实现平稳过渡。在过渡期内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持续开展监测帮扶,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2021年3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群体深入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已脱贫户开展全面排查,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动态预警帮扶机制,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来,全市累计实施扶贫项目2474个,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不足3000元,提高至2020年的12072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2021年,将深入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抓六动”专项行动,完善落实财税减免优惠、土地优先安排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整合引导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形成政策、项目、资金等各类资源的叠加效应,持续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保障。
三、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科学宣传引导,确保示范引领、志智双扶。加强典型示范。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力弘扬家风家训、村规民约等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切实增强群众内生动力,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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