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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21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6 16:46 来源: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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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健康规范发展,防范和化解两类机构经营风险,4月-5月,市县两级金融监管局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39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一是印发检查方案,逐步分级实施。印发《2021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3月-4月各县市区金融监管局、市开发区金融办对辖内两类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并对于长期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营业的两类机构在检查前上报市金融监管局。5月,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县级金融监管部门对辖内12家长期(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活动,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同时对系统抽取的另外3家小贷公司、2家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了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现场检查。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细化检查流程。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与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共同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14家融资担保机构、25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账薄、问询谈话等方式,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机构管理情况、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况、业务合规情况、风险防控情况、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及信贷管理情况等。检查过程中,检查工作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规操作,确保现场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整改闭环。此次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共计34家,已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现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整改完成进度。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市场监管部门及局行政审批部门,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共同督促有关机构尽快完成有关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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