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2021年6月3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WX202100036 | 宣州区沈村镇双塘村林场(沈村镇丁店村雁子窝村民组前),该山场的林地被挖土方取土破坏严重,承包山场种植的林木被损坏。2018年向沈村镇人民政府分管工作人员反映,至今未有任何答复和结果。 | 宣州区 | 生态 | 宣州区委和政府 | 宣州区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经调查,反映沈村镇双塘村林场林地被挖土方取土情况,涉及2017年市、区重点水利工程双桥河破成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取土场。该区域取土场于2017年4月经原宣城市林业局审核批准;2017年5月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该区域进行了植树复绿。但因土壤含砂石成分重、修复难度大等因素影响,现场核查时发现复绿成效不佳。 经询问2018年时任沈村镇人民政府分管工作人员,反映2018年未接到或受理群众反映沈村镇双塘村林场的林地被挖土方取土破坏严重,承包山场种植的林木被损坏的信访问题。 |
部分 属实 |
宣州区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结合实地现状,科学编制该取土区域(已批准设施农用地除外)复绿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 无 | |
2 | LD202100027 | 宣州区梅溪苑小区后面开了一个卡丁车游乐场,噪音、废气污染很大,影响居民生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休闲食品,但实际经营卡丁车游乐项目,文化和环保等手续是否齐全,之前多次投诉无果。 | 宣州区 |
噪声 大气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市城市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
经现场查看,该卡丁车游乐场距离南侧居民楼约10米,燃油卡丁车在运行过程中发动机和排气管发出的声音较大。 该卡丁车游乐场营业执照上注明了“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一般项目为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根据一般项目经营类型,卡丁车游乐项目在经营项目范围之内。 |
部分 属实 |
一是积极推进整改。2021年5月31日,市城管执法局曾接到市民举报反映该卡丁车游乐场噪音扰民问题。6月1日,市城管执法局辖区城南大队于约谈了该卡丁车店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降低卡丁车噪音排放。6月15日,该店完成了游乐场内燃油卡丁车改装,增加了消音设备。 二是开展噪音检测。6月22日,市城管执法局委托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卡丁车游乐场经营中产生的噪音值进行检测,目前正等待检测结果。6月25日,市城管局联合宣州区市场监管局、鳌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约谈当事人。当事人提出将燃油类卡丁车改为电动卡丁车,保证游乐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值符合国家规定的噪音值范围。 |
无 | |
3 | LD202100037 | 飞彩办事处富山村山嘴村民组,经开区科技园往芜湖方向走2.5公里处,养龙虾4年,怀疑上游铸造厂、镀锌厂废水直排,导致龙虾死亡,请求调查处理。 | 经开区 | 水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
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龙虾养殖水塘位于飞彩办事处富山村山咀村民组,紧邻青弋江西大道。养殖塘的水已被抽干,处于干涸状态,已在其周边补水河道采集水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主要检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 现场对信访人反映的“上游铸造厂、镀锌厂”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镀锌厂,“铸造厂”疑似为宣城群力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水塘,水塘水用于厂区绿化,未发现废水外排。 |
不属实 |
一是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和飞彩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二是由飞彩办事处及富山村委会加强区域内河道巡查,防范水体污染。 |
无 | |
4 | WX202100037 | 近年宛陵湖周边房地产开发商太多,把湿地公园团团包围 | 宣城市 | 生态 | 宣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宣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 宛陵湖周边房产:西侧为恒大御景、宛陵湖新城、同曦黄金时代,南侧为2105号地块、中建蓝城桃花源、1913号地块、东侧为国控蓝城江南里,上述开发项目均符合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 | 属实 | 目前,宛陵湖周边房产项目均符合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心城区开发建设。 | 无 | * |
5 | WX202100044 | 泾县桃花潭镇苏岭村方解石矿严重影响到村民的生活。矿区与居民区相隔不到50至100米。曾经的绿水青山已经变成荒土石坡,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泾县 | 生态 | 泾县县委和政府 | 泾县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
1.投诉人反映的“泾县桃花潭镇苏岭村方解石矿严重影响到村民的生活。”问题:经核查,苏岭村各矿山企业正努力做到方便服务村民生活。 2.投诉人反映的“矿区与居民区相隔不到50至100米。”问题:经核查,泾县桃花潭镇苏岭村4家矿山中安徽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采矿权边界距村庄最近距离约60米,泾县包合学林方解石矿采矿权范围部分与村庄重叠,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采矿权边界距村庄最近距离约370米,金丰矿业(安徽)有限公司采矿权边界距村庄最近距离约480米。 3.投诉人反映的“曾经的绿水青山已经变成荒土石坡,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泾县桃花潭镇苏岭村正在生产(基建、治理)矿山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但矿山治理的进度不一,部分矿山存在生态治理修复滞后现象。目前,苏岭村各矿山企业正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
部分 属实 |
目前,泾县已督促各企业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生态修复。下一步,泾县政府将依法依规,加强对苏岭村矿山的监管,并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等完成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程。 | 无 | |
6 | LD202100018 | 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里面有两个违建项目,一个是皖府山庄,一个是省高路建设公司养护工区项目,破坏生态环境。 | 宣州区 | 生态 | 敬亭山管委会 | 敬亭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
经调查核实: 1.关于省高路建设公司养护工区项目:经调查,现场为一处高速公路配套养护工区,内有一座沥青搅拌站。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初步判定该项目审批手续不全。考虑到该养护工区项目为铜南宣高速公路配套设施,铜南宣高速的有关审批手续涉及国家、省、市相关行政部门,且年代久远,为准确定性,还需依法依规进一步开展联合调查并处理。 2.关于皖府山庄项目:皖府山庄项目涉及建筑物为上世纪70年代建设并依法办理了房产证,未违反森林公园管理相关规定。皖府山庄项目外附近区域的违建平房、简棚已立行立改,完成拆除。 |
部分 属实 |
1.省高路建设公司养护工区项目: 根据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现有资料,初步判定该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由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牵头,会同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核实,限期要求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补充提交养护工区项目申报、审批材料,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6月2日,市、区生态环境、林业主管等部门已责令其沥青搅拌站立即停工(目前已经停工),等待后续处理。 2.皖府山庄项目: 皖府山庄项目外附近区域发现的违法建筑已拆除,宣州区林业发展中心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强监管,防止新增违法建设。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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