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动态 > 县区动态

旌德:紧扣“四化”提升为民办实事效率

发布时间:2021-07-15 08:11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
【字体大小: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旌德县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项目。

“组织+方案”,清单化推进。明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办公室实践活动组专项负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由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工作组组长。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该县实际,精心制发了《旌德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旌德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项目清单》,严格按照项目清单实施进度持续推进。

“领导+部门”,责任化推进。将“不断完善农村交通设施”等旌德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项目的每项工作,分别落实到1-2位县级领导领办和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明确职能部门责任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各项目领办的县级领导定期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及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和项目质量要求,全力推进。

“目标+调度”,体系化推进。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县级领办领导一线调度、巡回指导组现场调度、实践活动组书面调度的“1+1+1”调度体系。重点围绕解决好办事难、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停车难、出行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十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从县级层面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土地、人员、机制等问题,靶向施策,合力推进。

“考核+督查”,制度化推进。制定《旌德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考核办法》等制度,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作为检验各镇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依据。坚持每月15日、30日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部门及时提醒和督促。坚持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建立“四色”工作法,绿色推进、黄色警示、红色诫勉、黑色表态,确保项目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不断完善农村交通设施”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项目自6月份实施以来,已完成工程进度的30%。(陶国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