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督促各矿山高标准实施“边开采、边治理”。2021年8月24日,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安徽省地矿局311地质队专家对全区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各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了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执行情况,“边开采、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督查组肯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同时与企业深入交流,探讨“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推进“边开采、边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督查组要求,一是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生态修复工程进度,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矿山企业要认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成绿色矿山,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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