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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获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位居全省第一位

发布时间:2021-09-28 15:1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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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下达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958.4万元,我市有5个项目成功获批,其中SCR脱硝技改项目2个,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3个,共获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040万元,占全省总额24.3%,居全省第一位。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项目助推能力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走深走实。

面对面交流。主动推进落实项目入库。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项目入库是获得大气污染防治中央资金支持的唯一途径。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助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双向交流。一方面面对面向省部级专家学者请教,精准把握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吃透资金申报政策精神。另一方面面对面传达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召开项目资金培训会,对七个县市区分局分管及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点对点发力。组织业务骨干主动对接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点对点谋划重点项目资金申报。采用驻厂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按照入库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协助企业对接发改等部门完成项目资料汇编、备案、批复等重要的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两个重点项目成功入库,共获批中央财政资金3390万元。

手把手帮扶。通过召开培训会、研讨会、座谈会、驻厂指导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保证其精准掌握项目资金申请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实打实受益。一是社会受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吸附和集聚作用,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注入不但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还为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企业受益。企业在提质增效的同时极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综合实力。三是群众受益。我市重点钢铁、水泥企业通过项目资金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海螺水泥企业通过的SCR脱硝深度治理项目改造完成后可实现气态污染物的大幅削减,其中,氮氧化物指标预计可减排1000吨以上。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截至目前,PM2.5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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