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医保部门的指导下,宣城市高度重视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全年上解专项资金33401.98万元。其中,3月,职工医保上解2629.72万元,居民医保上解14071.28万元,共计16701万元;7月,职工医保上解8486.22万元,居民医保上解8214.76万元,共计16700.98万元。费用拨付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1月底,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结算2021年3-12月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24646.71万元,3-12月累计接种人次4852166人次。全年顺利完成了省异地就医管理中心下发的费用拨付任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接种需求,老百姓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建立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专项工作联系机制。设置联络员与省异地就医管理中心和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展开纵向联系,及时将省级工作要求下达;联络员在市医保中心内部展开横向联系,及时将拨付明细数据传递给财务科室,确保第一时间下拨费用。截至2022年1月底,拨付接种费用资金10批,共计4108.86万元;结算疫苗费用9次,共计20537.85万元。
二是加强协同保障力度。市医保部门收到《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2号)文件后,立即行动,联合市财政、市卫生健康部门成立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小组,由市医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三是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组建协调小组,建立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划拨、费用结算、账务处理协商机制,做到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市医保部门会商市财政部门,联合发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医保基金拨付及账务处理办法,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拨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担办法,以及新冠疫苗接种专项账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分担合理、账务处理规范。
四是加强动态监测力度。市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指定联系人,每月3日前向市医保局报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汇总表,同时市医保局每月6日前向省局报送,每半年通过相同路径报送。市医保中心要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每月30日前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拨付汇总表。做到信息通达。市级医保部门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五是加强工作配合力度。市医保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接受市财政部门监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测算。2021年,财政按照审核确认的2-6月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及时对接市财政部门,关注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2021年2-6月财政应补助资金3495.48万元,中央财政应补助资金1398万元,统筹地区财政配套资金2097.48万元,均已拨付到位。
下一步,宣城市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继续做到新冠疫苗接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好专项资金核算管理;进一步做好费用结算,继续按照省异地就医管理中心对接种费用拨付时间的要求,及时将费用拨付至接种单位,并做好疫苗及接种费用分险种账务处理;进一步做好信息互通,继续按照省医保局的要求,按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信息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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